环评公示

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委托云南兰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评价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永乐大街430-432-434-436-438号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概况: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是由玉溪博爱动物医院更名而来,博爱成立于2000年,至今已有20年历史,医院主要以宠物医疗为主、兼宠物美容、宠物用品、食品销售的综合型宠物医院。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宠物的健康水平,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于2021年12月租用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永乐大街430号建设了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诊疗范围主要是宠物医院服务、宠物美容服务、动物医疗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不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根据《关于宠物医院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9]168号):“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医院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现因医院的发展和市场需要,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拟增加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故在现有医院的基础上建设“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技改项目”,主要是对现有医院进行技术改造,拟增设手术室、DR室,诊疗范围增加颅腔、胸腔和腹腔等各类手术,同时增设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项目运行产生的医疗废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16号,2021年版),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故本项目应完善相应的环保手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委托云南兰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并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本项目拟设置DR室,配备动物DR 1台,用于为宠物提供拍片诊断服务,DR室的辐射环境影响须另行单独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不在本次环评的评价范围内。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玉溪鹏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永乐大街430-432-434-436-438号

联系人:王玉娟

电话:13518709412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云南兰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宝料

电话:18206856763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彩SOHO 9栋3201室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整理采纳与回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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